关于我校贷款毕业生2013年年度付息的友情提示
发布时间:2013-11-04访问量
各位贷款毕业生:
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、加速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,体现了国家、社会和学校对每一位贫困学生的关爱。在同学们为学费犯愁的困难时候,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,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倾心帮助下,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,大家如愿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,解除了学习上的后顾之忧,减轻了亲人的负担和愁苦,相信每位受助同学都对此充满了感激,同学们更应倍加珍惜。然而,高校毕业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现象时有发生,大学生的诚信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。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,将使学校形象受影响,银行利益受损失,学弟学妹们失去贷款机会,自己也被列入“黑名单”(7年内不得在各银行办理房贷、车贷、信用卡等信用贷款业务),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。
人无信不立,国无信不强!诚信做人,才能“一诺千金,自强自立”;诚信做事,才能“努力工作,回馈社会”。作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各位校友,作为深受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关爱的莘莘学子,更应恪守诚信之德,常怀感恩之心。饮水思源,如期履约,按时还贷,是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应尽的义务。
截止2013年,我校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学生有2899余人,涉及合同4672余笔,自付利息总额143.3万余元。到目前为止,2012年年度付息逾期合同仍有95笔未归还。
临近2013年还款付息之际,母校友情提示如下::
一、恪守诚信,自觉按照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》约定按时还款付息,坚决杜绝拖欠助学贷款本息等现象,以信待人,以信处事,自觉维护自己的信用,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,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,为学弟学妹们作出表率,塑造科大学子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二、严守合约、知行统一,自觉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的监督,在未归还国家助学贷款之前,主动和学校、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,及时告知最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,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好地实施。
三、请在12月15日前,将年度利息还款金额存入与相关的支付宝账户,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,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每笔多存10元,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。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绑定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,为方便同学们还款,避免造成被动违约,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,这非常重要!
四、不建议大家在12月份年度扣息时进行提前还贷申请,一旦提出申请必须要足额存入,否则将造成合同逾期。
五、请各位相互转告。
祝大家生活愉快,事业顺利!